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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个糟心玩意,我打死你。”
一位看起来四五十岁的妇女手上拿着竹扫帚就要往少年身上挥,嘴上还在骂骂咧咧。
少年当然不会呆在原地挨打,他边跑边说道:“娘我这是救人呀,老师说过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啊。”
妇女也跑累了,喘着粗气看着不远处的少年,接着又要去追,“管你七级八级的,我还不知道你个小兔崽子心里想的是什么,你撅起屁股我都知道你是要拉屎还是要放屁。”
叶知秋坐在门口,怡然自得看着两人上演着你追我赶的戏码,从他们的对话中,她也大概明白了整件事情的缘由。
原来是叶知宇在今天傍晚放学的路上,在路过河边时发现一个女生掉到了河里,身为中华好青年的叶知宇想也没想就跳下去救人。
救人就救人嘛,但在救人的过程被一位路过的妇女看见了,这个妇女也是村里的号称村内第一大喇叭,她总是掌握第一手情报。
所以这件事相信在不久就会传播到家家户户每一个人的耳中,在这个年代男女大防的时代在河里救人免不了会肌肤相贴,现在又是夏天衣服也穿着很薄,很容易就能看到衣服里面的肌肤。
最后救人的两人都会在一起,毕竟女方的“清白”已经没了,男方总要负责,不然在这个一人一口唾沫都能淹死人的时期,女方的声誉会受到影响,也会影响以后的说亲。
刚好叶知宇救的这个女孩是他喜欢的,是住在隔壁的陆琪。
本应是大好事,那叶母为什么这么生气追着叶知宇打呢,这不得不从上一代人说起了。
陆母和叶母是隔壁村的人,两人年龄差不多大,小时候都是一起玩,两人从小比到大,小时候比你割了多少猪草,我砍了多少柴,你赚了多少工分,我家又吃了什么好吃的,反正就是有什么就比什么,以为两人嫁人后就消停了,没想到两人又刚好嫁一个村,又刚好是隔壁邻居。
真的是天选冤家。
婚后两人又开始比,比老公比生活比儿女,反正就是不消停。
陆母第一胎生的是儿子,叶母第一胎是女儿,这叶母可是狠狠被压了一头,气得在家直拍大腿。幸好第二生了儿子,陆母第二胎是女儿,这点就变得平衡了。
孩子长大了,陆家大儿子做了让人羡慕的军官,叶家大女儿高中毕业目前还没有工作,两家小儿子小女儿目前都还在读书。
发生了今天这事,自己儿子要娶陆家女儿,刚好叶知宇这个臭小子又喜欢陆琪,所以叶母总觉得自己被陆母压了一头,所以就有了这一出。
为了陆琪的名声,到最后叶知宇只能娶她了。
等等,在看戏的叶知秋突然想起一件事,陆母好像曾放话说过要娶自家女儿可以不要彩礼但是要家里有女儿的,女儿要嫁给自家的大儿子,简称换亲。
那么叶知宇如果要娶陆琪的话,那么她不是就要嫁给陆家大儿子吗!!
陆家大儿子比他还要大五岁又是军官,这么好的条件,这么久不成亲还要换亲,不会是长得奇丑无比吧!
叶知秋想到这差点一口气没缓上来,接着她站起来家入叶母和叶知宇的斗争,最后变成了混合双打。
这个糟心的玩意!
——
饭桌上被打了一顿的叶知宇丝毫没受影响,顶着伤口狼吞虎咽扒着饭,跟个饿死鬼投胎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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