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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春年十四,本名高雨,洛北人氏,在家中排行老二。父亲是严家军里的一个百骑长,母亲在行军的帐篷里生下的他,七岁之前一直养在军营,后来被邓国公看中,送到严克身边当长随,改名叫了严春。
严春是泡在刀风剑雨里长大的半个严家军,一把祖传长戟耍得出神入化,但严家四公子是个读书人,身边没有刀枪棍棒的事,所以平日里,严春不显山不露水,只当自己是个小小书童——当然,必要之时,也可以是一名称职的护卫。
严春要是真想上场爽快地打一场,纨绔子弟孙覃怕只有乖乖挨揍的份。但严春是个忠仆,天分高,演技好,未免他人瞧出他不是真的严克,第一场拳脚,他故意放水,和孙覃打得有来有往,不是武行之人,绝对看不出端倪。
老实讲,在席的诸位都是没有上过战场的贵人,看人比武,只图个新鲜刺激,真正能够勘破玄机的贱命都在边疆战场上,冲锋陷阵还不够命,哪里会有这比武的闲心。
严春渐渐意识到这一点,放开胆子,舒展手脚,才打得稍稍肆意了那么一丁点儿,一个背摔,就把孙覃狠狠摔到地上。
第一场,轻而易举地就胜了。
这——未免也太简单了一些吧。
严春正了正脸上的犬面具,以免它掉落下来,露了馅,他弯身向席间之人行礼,那些人为他击盏敲盅,庆祝他旗开得胜。只有这个时候,他才是被作为一个人被人们所看到——不仅仅只是严家家仆,他有时都要忘了他姓单,不姓严。众人的起哄令严春眩晕,少年人醉倒于一浪又一浪的欢呼,一时间飘飘欲仙。
第二场比赛在鼓点中开始了。
李凌冰也赞叹严春利落洒脱的拳脚,这其中也多亏了孙覃这滩烂泥的衬托,打得如此急躁而毫无章法,一看便知,是临时抱佛脚学的几套应急之用的拳招。
她喜欢看人比画拳脚,肢体的剧烈碰撞能够喷出生命的刚性和血性,让男子独具美感。旺盛的生命只寄生于强壮的身体,虬结的胸腔下一颗蓬勃跳动的心脏,与天斗,与人斗,那是多么致命的一种吸引力。
李凌冰不自觉被这场打斗所牵动心弦,脚步更是不听使唤,不断往场子中心挪,几乎已站到了场边。她真希望严春能够有勇气丢下面具,彻底脱掉枷锁,毫无顾虑地为她献上一场真正的赤手相搏。
孙覃临时学的拳脚终究还是起了那么一点作用。他抓住机会,用手刀劈在严春的面具上。
噼啪一声,木雕的犬面具从中间裂开。
严春心中警铃大作,急忙捂住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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